安徽省铜陵县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发布者:zjq日期:2010-05-13 00:00  点击数:

安徽省铜陵县2010年公开招聘8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2010年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4名,其中:县直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和卫生系统编制限额内招聘39名,教育及卫生系统编制外招聘45名。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精神,现将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铜陵县201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学历和年龄等资格条件与工作能力。报考年龄具体计算截止到2010年5月31日;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从县内编外聘用人员(政府雇员)招聘的岗位,须在本单位编外聘用指标限额内,通过公开招考或长期聘用、考核合格,并经县编外聘用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原人事局下达批复使用的人员中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事招办)组织实施,实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主要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与公示、聘用等六个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县事招办根据确定的招聘计划,公布招聘公告,将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等情况予以公告。招聘公告于5月11日在相关新闻媒体和铜陵人事人才网、县人民政府网同时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全县统一报名时间定于2010年5月25日——27日(周二至周四),逾期不再补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县人才服务中心(公安路1号)。
咨询电话:0562-8829592
0562-8822756
2.报名办法
报考者须本人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6月8日——9日(周二至周三)凭本人身份证到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3.报名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的证件
A.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010年毕业、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统招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和学位证明;非统招普通高校学历教育毕业的,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招生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层次以及“201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
B.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相应岗位的教团队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高学段教团队格可报考低学段教师岗位,低学段教团队格不能报考高学段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团队格证书的考生,但取得《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等三科合格证书的,可先参加报名考试。
C.上述暂未取得毕业证及教团队格证书的人员,需在考核阶段、考核单位通知的三日内提供毕业证、教团队格证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不能提供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D.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民办学校聘用人员报考(指已签订劳动合同的),需提供服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报考县内编外人员招聘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人事部门下发的聘用通知(文件复印件);否则,影响录取后果自负。
(2)报名人员均须填写《铜陵县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提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数。如确属紧缺急需岗位,须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按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予以开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结束后2天内通知报考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的具体分配方式,由县教体局在报名时告知考生。
(3)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26号文件规定,笔试考试费每人每科45元,面试考试费每人80元。
特殊困难的报考人员(城镇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家庭“农村特困救助证”原件、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考试费。
(4)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原则上在报名时当场予以认定。报名及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者,由县事招办核发准考证。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每一个环节,都要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再确认,发现问题随时纠正。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
笔试一份试卷,卷面分值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测试专业知识和教育行业共性知识。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为:报考岗位专业基本知识,分值占70%。行业共性知识测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基础课程改革的相关理论与政策,分值占30%;
报考医生岗位的考生,测试卫生行业共性知识,内容是:生理、病理、解剖、诊断等学科基本知识。
报考县直部门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考生,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分值占70%;综合基础知识分值占30%。
本次笔试旨在测试考生报考岗位应具备的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复习教材。
根据皖人发﹝2008﹞44号文件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2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10年6月13日(周日),上午8:30-10:30;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特点,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及实践能力。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笔试人员中按2:1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按比例确定的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并列者,可同时参加面试;面试资格确认时,没有按通知时间办理面试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面试对象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如果放弃,不再递补。对因不再递补或其它原因造成仅有1人参加面试的,为体现公正,保证录用人员素质,其参加面试取得的成绩须超过同行业(分为教育类、卫生类、其它类三行业)参加面试考生成绩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根据各招聘岗位特点,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试教等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有关面试具体事项,将在铜陵人事人才网、铜陵县人民政府网、县人才服务中心(报名处)公布。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再相同的,专业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按照安徽省教人﹝2001﹞35号和教秘人﹝2004﹞56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事招办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进入考核阶段。
体检不合格造成体检对象缺额的,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递补人员如果放弃,不再递补。
(五)考核与公示
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纪检监察人员参加。考核参照《安徽省国家公务员考核录用实施细则(试行)》(皖人发﹝1999﹞58号)执行,并调阅个人档案、查验报名资料。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递补人员不合格造成聘用人选缺额的不再递补。
考核工作结束后,各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人选,报县事招办审核,提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考生如在考核与公示期间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须在公示结束前将放弃情况告之拟招聘单位,招聘单位持该考生的书面承诺材料报县事招办并提出申请后,县事招办将从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再递补一次。如不能提供材料的,则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由县人力资源局向考生发出《铜陵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以下简称《聘用通知》)。考生凭《聘用通知》7日内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持《聘用通知》在14日内到县人力资源局办理考生聘用、人员登记、工资核批和人事代理等手续。在聘用阶段因各种原因造成聘用岗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直接进编岗位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者,方可办理正式入编手续。被聘用人员原则上须在用人单位服务满5年方可流动。不直接进编实行编外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享受编内人员同等待遇,满一年后,视编制空缺情况,五年内全部进编。
(七)其它
此次招聘工作过程中所有涉及公示内容的,均及时在铜陵人事人才网、铜陵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五、纪律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没有按本方案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562-8812645(县监察局)、0562-8829590(县人力资源局纪检室)、0562-8829592(县人力资源局公务员股)。
六、本公告由县事招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