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同志曾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提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中涉及不少关于国家治理的内容。作为一个全新的政治理念,“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已写进中共中央文件,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这表明我们党对社会政治发展规律有了新的认识。下面谈两点个人体会:
(一)“公平正义”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价值导向
《双城记》里面有一句话:“这是一个最坏的时代,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深刻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不断恶化的社会现实和社会矛盾。中国社会目前的矛盾有很多,但最突出的是社会缺少公平、正义。改革开放30多年过去,我国创造了超过年均9%的GDP增长率,涌现出了一个先富起来的群体,然而,绝大部分人仍处于底收入者,社会上充满着强烈的不公平感和被剥夺感。这种两极分化带来的社会鸿沟与时代落差感共存于一个国家之内,大大增加了国家治理的难度,对于维持中华民族的政治认同感、政治凝聚力乃至国家政治一体化带来了巨大的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新年贺词中指出:“我们推进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要让国家变得更加富强、让社会变得更加公平正义、让人民生活得更加美好”。公平和正义好比一盏明灯,照耀着人类前进的航程。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直接影响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直接影响国家的治理水平。同时,公平正义还是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追求。因此,应将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植入到国家治理体系,使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深入到经济领域、政治领域、文化领域、社会领域、生态文明领域和党的建设之中。具体在国家治理过程中,要努力构建起保障每一个公民享有“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结果公平”的治理程序和治理制度,只有这样,决策才会有质量,法律才会有灵魂,行动才会有意义。
(二)“善治”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政府是国家权力的执行者,是国家治理的主体性力量,其责任就是努力实现国家治理目标。国家治理能力是国家统筹各个领域的治理,使其相互协调、共同发展的能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建构的核心问题,即在人类现代化进程中,根据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变化,不断调整政府的角色及其治理方式。“善治(Good Governance)”是国家治理的理想状态,强调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和国家或政府还权于民,主张对国家进行重新设计与建构,使政府的权力结构进行重构。一个善治的国家,首先需要一个善治的政府。“善治政府”就是一个责任型政府、法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廉洁透明型政府。“善治”并不代表削弱了国家和政府的职能和作用,而是强调在政府的主导之下实现国家治理思维体系、话语体系和制度体系,实现由政府单一主体管理向民主式、参与式和互动式的多元主体治理转变。此外,没有一个好的社会结构,也谈不上“善治”,过去30多年,我们已经实现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而“先富带动后富”和“共富”却变成了一个遥远的梦。当经济基础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时,上层建筑也应作出相应的变化。
作者简介:
郑浩生,正规大型的赌博软件政治学院政治学系讲师,管理学博士。主要从事公共经济学、公共财政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