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论美国的民主》,有两点深刻感受。一是感受到作者托克维尔在书中深入浅出地为我们展示了美国是如何从一片荒芜走向繁荣的;二是通过这本书,我了解到了一些美国政治体制和民主法制事如何建立与完善的,这是一本了不起的著作。
当我真正看完《论美国的民主》时,我发现托克维尔带给我的启示远比他书中阐述的观点更发人深醒,对我们所生活的时代仍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他让我感到了一个新兴国家所散发的勃勃生机与无限可能,一种新的体制带给人无论是在物质上还是精神上的震撼都是前所未有的,这种震撼的结果就是导致新的革命。可以说是民主这种新的震撼在北美土地上生根、发芽、成长,最后逐步走向完备,正如毛主席所说:美国是自由世界的核心,民主的保护神,人民的朋友,专制者的敌人。所有的封建专制统治者及其既得利益的官僚集团都把美国当眼中钉,都是极端的反美,反民主,反人类文明的垃圾.美国是人类社会的成功模式的榜样。但是还是暴露出了许多暴政、个人主义、种族歧视(如弗格森布朗案)等问题,给美国的民主制度改进提供了很多方向。
在托克维尔看来,美国的民主是由宗教精神与自由精神结合而成,这两个看似对立的成分却在美国变得亲密无间。宗教的影响起源于第一批到达美国的英国清教徒,而美国人对自由的渴望更是与平等的理念以及作为殖民地的外部环境条件分不开。“宗教认为公民自由是人的权利的高尚行使,而政治世界则是创世主为人智开辟的活动园地。宗教在它本身的领域内是自由和强大的,满足于为它准备的地位,并在知道只有依靠自己的力量而不是依靠压服人心来进行统治的时候,它的帝国才能建设得最好。自由认为宗教是自己的战友和胜利伙伴,是自己婴儿时期的摇篮和后来的各项权利的神赐依据。自由视宗教为民情的保卫者,而民情则是法律的保障和使自由持久的保证”。由此可见,宗教和自由的相互支持使美国的民主等到保护与发展。美国社会情况的本质是民主,无论是继承法对于财富的分割,还是教育使人民得到知识的同时又不会发生很大差别,美国社会处处充满着平等,而这种平等的相对性又迫使人们认识到团结的重要性。
其实,这种制约与反制约在美国社会得到充分的运用。美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就是在由内而外、自下而上的相互排挤与斗争中不断磨合,以至于让我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想法,好像制度的建立者正是想通过让各方利益忙于相互夺权,而使权力分散,达到民主的目的。从乡镇、县、州到联邦政府,从众议院到参议院,从州法院到联邦最高法院,从立法权、司法权到行政权,所有这些横向的和纵向的权力纷争,组成了一套十分庞杂的政治系统,美国的民主正是在这样的体制之下运行的。这种制度有时候让人感到十分棘手,但仔细想想又很有意思。托克维尔在书中提到,美国是一个行政分权和政府集权的国家。在自然形成的乡镇组织,州是不能干涉乡镇本身的事务的,所以乡镇保持着很好的独立性,管理乡镇公共事务的权力被分配到几乎各个公民,公民通过选举委员行使他们的权力,共同管理公共事务,因为“人人都是本身利益的最好裁判者”,人民主权就在地方分权的制度下体现出来。这种分权,在托克维尔看来最弥足珍贵的,是由此产生的政治效果,“在美国,到处都使人感到有祖国的存在。从每个乡村到整个美国,祖国是人人关心的对象。居民关心国家的每一项利益就象自己的利益一样。他们以国家的光荣而自豪,夸耀国家获得的成就,相信自己对国家的成就有所贡献,感到自己随国家的兴旺而兴旺,并为从全国的繁荣中获得好处而自慰。他们对国家的感情与对自己家庭的感情类似,而且有一种自私心理促使他们去关心州”。美国人的这种爱国心是建立在一个个小的乡镇单位的基础之上,我想,只有让公民真正参与到公共事务的管理中去,并且让公民切实感受到自己的权力能够得到充分有效的行使的时候,公民们才会对国家管理报以热情,从而对这个国家报以热情和爱戴,这恐怕就是行政分权带给我的启示。行政分权同样的,也会有很多问题,地方权力的分散必然导致软弱,但是正像我前面所说的,任何制度都有它的弊端,对于现在的中国来说,我认为地方分权仍然不失为一种选择。美国在行政上的地方分权与政府的集权显然有些令人摸不着头脑。乡镇在对内事务保持独立的同时,凡是涉及州的事务,又要听从统一安排。在整个联邦也是如此,各州都有独立的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但是立法者又通过联邦把分散的权力集中到一起,组成了一个统一的合众国。托克维尔也毫不客气的阐释了他的观点,他说美国的政府集权的程度甚至比当时欧洲的集权主义国家的权力集中程度更令人发指,“每个州不仅只有一个立法机构,而且只有一个可以创造本州的政治生活的政权机关;同时,一般也不准数个县的议会联合行动,以防止它们图谋超越自己的行政职权而干涉政府的工作。在美国,没有任何力量可以反对每州的立法机关。不管是特权,还是地方豁免权和个人影响,甚至是理性的权威,都阻止不了它的前进,因为它代表着多数,而多数又自认为是理性的唯一代言人。因此,它可以为所欲为,除了它的意志,再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限制它的行动。站在它一方并受它控制的,是负责以强力迫使不满分子就范的行政权的代表”。美国的政府集权在作者看来似乎过分保守以至于难以打破传统,去改革创新。 “中央集权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赋予国家的日常事务以秩序严明的外貌,……让整个社会永远处于被官员们惯于称之为良好秩序和社会安宁的那种昏昏欲睡的循规蹈矩的状态”。值得一提的是,托克维尔在这里的论述中对比了中国,其实他讲得很有道理,当年的中国还沉浸在一片天朝上国的美梦之中,而强大的中央集权尽管带给中国人康乾盛世,却也使自己停滞不前。这就是高度集权的弊端,容易让人蒙蔽双眼,无法看透真相。从托克维尔的语气中不难看出,政府集权的缺陷是显而易见的,而他也不能说出这样的集权在保持其强大执行力的同时还能够找到与之相类似的替代品。我想,这样的集权就像是一把双刃剑,无法割舍又不能靠得太近。权力的斗争无时无刻不在美国的社会上演,而给予他们斗争力量源泉的,正是美国人民。
美国的民主其实不具有普世性。而中国,是继续走向集权,还是投靠民主,应该由中国人自己去选择。西方国家之所以仇视标榜社会主义的中国,并不完全是两种意识形态之间的不可调和,更重要的,是中国向西方说明了一个道理:没有民主,没有资本主义,也可以使人民富强。其实,中国几千年的哲学是十分智慧的,中庸之道在现代社会被人看作是没个性,这可真是大错特错。中庸是一种最智慧的处世之道,纵观历史,没有一个走向极致的国家会有很好的结局,中国鼎盛的封建社会印证了如今复兴之路上的坎坷。一个最聪明的国家不是凡事都要做到最好,而是让一切都在变幻莫测的环境中存活,存活,因为留的长久才有可能。
作者简介:
张红,政治学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来自四川乐至,具有淳朴、诚实、善良的性格;不怕困难挫折,不服输的奋斗精神。